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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

发布人:陕西省混凝土工程实验室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01   浏览次数:229

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

1.实验人员必须执行安全制度、加强安全教育、遵守安全法规、接受安全检查监督。

2.各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,做到地面、桌面、设备三清洁。

3.建立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气和水源泄漏等安全岗位责任制;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采取安全措施。

4.安全用电,严禁任意更换电器设备的接插器件;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用电电线。

5.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灭火器、门、窗、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告。停水、停电时必须注意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。

6.必须遵守仪器操作规程,对正在运行中的仪器设备,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7.进入实验室、禁带火种。实验室内严禁抽烟、洗衣、烧煮食物,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,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嘻闹。

8.工作时间,一律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、会客。

9.实验室的钥匙,不得自行复制及更换门锁,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。

火警电话119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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