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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日常工作管理条例

发布人:陕西省混凝土工程实验室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01   浏览次数:205

实验室日常工作管理条例

1.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的管理,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。

2.初到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学习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,并自觉遵守。

3.实验室开放时间为:学校规定的上班工作时间。

4.实验室设有专职实验员,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、财产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考勤管理、实验台搭建等,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需与相应人员联系。

5.为便于管理,提高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,实验室设备实行统一管理,所有设备,未经保管人同意,不得任意将仪器拆卸、带出实验室外使用或转借使用。

6.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是每个人的责任。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清扫工作场地,在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,废物要及时清除,临时有用的东西要堆放整齐,不得随手乱扔废弃物。

7.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,不能在室内吸烟,不能随意将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带入实验室。

8.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,实验室有权给予适当处理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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